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当下改”与“长久立”的结合,关键要解决好“只改不立”的问题。如果整改只是就事论事“补漏洞”,而不从制度上“扎篱笆”,问题迟早会卷土重来。衡量整改的成效,不在于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而在于制度短板有没有补齐;不在于追究了多少责任,而在于管长久的规矩有没有立起来。
“只改不立”,表面是整改的浅表化,深层却是制度意识的淡漠与政绩观的短视。当“过关”心态凌驾于“治本”追求之上,整改便从解决问题的契机异化为程序性的自我安慰,查摆问题便成了“找补”而非“找根”,建章立制也成了“交差”而非“织网”。这种倾向在日常工作中并不鲜见:面对群众反映强烈却久拖不决的“老大难”,习惯于发一个整改通知、搞一次专项行动,“雨过地皮湿”,事后再无下文;面对反复出现的老问题,不去深究考核指挥棒的偏差、决策程序的漏洞、监督闭环的缺失,而是满足于“再强调一次”“再压实一遍”;面对制度建设的“硬骨头”,热衷于出台“原则性要求”,而在刚性约束、追责路径、执行闭环上半遮半掩。这些重复的“浅改”,改掉的只是问题的表象,留下的却是反弹的温床。
真正管用的整改,必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拧成一股绳。每一次“改”,都要深挖问题根子、查找制度漏洞、明确需要补充的规矩;每一次“立”,都要紧扣具体问题、落实执行主体和监督责任、确保违规能够追责。实践中,一些地方其实已摸索出好办法,如:针对“半拉子工程”,建立重大项目终身追责制,决策者要对后果负责到底;针对“数字政绩”,把群众评议硬性纳入考核,让造假者没有市场;针对整改“一阵风”,推行制度执行年度“体检”,发现问题倒查责任。这些做法说明,建章立制的“立”,不是立几本制度汇编,而是立带电的“高压线”、可操作的“硬杠杠”。
建章立制,不需要多么响亮的名称,但必须能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它可能不会出现在光鲜的汇报材料里,却是在一点一滴中夯实制度的根基、筑牢长久的防线。真正的整改,必须在“当下改”的基础上走向“长久立”,让问题没有机会反复出现。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在学习教育中反躬自省:面对老问题屡改屡犯,不能只满足于“这次严一点、下次松一点”,而要下决心从制度上挖根子;面对新问题,不能只想着发紧急通知,而要把好做法固化成好制度。支撑这份整改自觉的,正是一颗不满足于“过关”、不安于“补漏”、始终追求“治本”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