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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6年我国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旨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典,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集大成者”,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生态环境法典单独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编”,将视野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拓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更加全面回应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生态环境法典引人注目的创新之一是专设“绿色低碳发展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将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能源节约、绿色低碳转型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关键制度熔于一炉,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绿色转型的路线图。法典将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从政策导向转化为刚性法律义务,重点行业必须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高耗能项目须经碳排放影响评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大幅拓展。这意味着绿色转型不再是愿景,而是法定义务。企业做规划、上项目、算成本,必须把生态账摆在与经济账同等甚至更优先的位置。

生态环境法典刚性护航转型,绿色约束与激励并举。生态环境法典为绿色转型构筑起牢固的法治保障,全面确立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制度也被正式写入。排污企业一旦触碰红线,不仅要承担行政罚款,更面临巨额的生态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法典还强化了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直至责令关闭等执法手段,让违法成本真正高于守法成本。这套“组合拳”将从根本上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境,促使企业主动求变、加快转型。生态环境法典还从法律层面确认了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环境信用评价等市场化机制的合法性,为绿色产业发展注入稳定预期。一堵一疏之间,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将被深刻重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法典的另一重深意,是让绿色转型从产业命题扩展为社会命题,成为全民参与的共同事业。生态环境法典设专章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企业环境信息要“应公开尽公开”,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必须充分吸纳公众意见。生态环境法典还首次在法律层面鼓励和规范绿色消费,要求政府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垃圾分类到光盘行动,从绿色出行到节水节电,公民日常选择有了法律精神的引领。绿色转型不是要限制发展,而是要换一种方式发展;绿色发展也不是少数人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奔赴。当国家以法治定规矩、企业以转型谋长远、公众以行动作注脚,绿色转型便有了最深厚的社会根基。

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中华民族迈向永续发展的宣言书和路线图。在生态环境法典的护航下,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发展更可持续的美丽中国,正在法治轨道上加速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