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考核,是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检验成效的“指挥棒”。然而现实中,一些部门向下检查时,只负责“挑刺”,不负责“拔刺”,只通报见光,不授法收场,检查成了“找茬”,通报变为“甩锅”,基层干部对此苦不堪言。
“点名道姓”是基本功。没有辣味十足的通报,问题难以精准显现,压力无法真正传导。但问题在于,一些检查止步于“通报”“交办”,把整改压力层层传导后便“事了拂衣去”。一些地方要求基层整改问题,基层却连基本的资源保障都没有,只能“急急忙忙改,马马虎虎办”,甚至催生新的形式主义。督查检查考核的本质是推动工作、服务群众,如果只把精力花在标榜阶段性“战果”上,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不仅背离初衷,更会令基层干部不堪重负。
督导检查既要“点名道姓”压担子,更要“授之以渔”指路子,二者并非取舍关系,而是递进关系。“点名道姓”解决的是“谁的责任”问题,“授之以渔”回答的是“怎么解决”的问题。如果只盯着前者,督查检查就会沦为“找茬”竞赛;只有做实了后者,问题整改才能真正落地见效。
科学有效的督导检查,应构建“发现问题、剖析成因、祛除病根”的闭环机制。一要精准区分问题性质,是基层不作为,还是资源权限不匹配,前者须严肃问责,后者则应主动“开药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在经费、设施、人员上给予实质性支持。二要坚决落实减负规定,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杜绝动辄要求见主要负责同志、频繁要求填表格报材料等歪风,让基层从无谓事务中解脱出来。三要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对共性问题,要明确政策标准、完善制度安排,避免基层因标准模糊而盲目整改、反复折腾,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机制、提升一个领域”。
督查检查的初心是推动工作、服务群众。只有既敢于“点名道姓”,又善于“授之以渔”,让基层有条件干事、有能力干事、有动力干事,“指挥棒”才能真正回归本位,基层干部才能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