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西安市教育局发布
西安鸿德高级中学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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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德中学在2025年秋季招生期间,编制并发布的《招生简章》未按规定正确履行备案手续,向社会发布不实的招生信息。法定代表人程俊莹对该校虚假招生宣传疏于管理并实施。
依据相关规定,学校被责令改正并警告,法定代表人程俊莹被处以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的行政处罚。
提醒广大考生家长:招生信息务必以官方备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