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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为促推家庭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个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明晰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回应社会关切。

家庭暴力绝非“关起门来的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是身体和精神侵害。但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家暴形式日趋多样,不再局限于拳打脚踢的肢体暴力和经常性谩骂等语言暴力。严苛的经济控制、无理的社交限制等情形,正成为家暴新特征。这些“看不见的伤害”,往往更隐蔽、更持久,不仅摧残着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更破坏家庭和谐。如何准确认定这些家暴行为,让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对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经济控制型家暴为例,在相关案例中,加害人完全掌控家庭收入,在实施殴打行为后,通过限制正常就医等方式对患有肢体残疾、无独立经济来源的配偶进行经济控制,使其陷入恐惧无助、被迫屈从。由于受害人高度依赖加害人,对寻求帮助也有更多顾虑。对此,人民法院不仅明确该殴打行为与经济控制构成叠加的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还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综合解决方案,通过帮扶就业,从根本上提高受害人摆脱经济控制、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消除其“后顾之忧”。此案突破了传统家暴认定局限,明确经济控制的家暴属性,彰显了司法严惩家暴、为正义撑腰的坚定立场。

从语言暴力到社交限制,再到经济控制,这些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立足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精神,结合实践不断拓宽认定边界,将隐性暴力纳入规制范畴,通过精准司法裁判与多元联动保护,筑牢反家暴司法防线,以法治力量守护家庭成员人身自由与人格权益的积极作为。

家庭是避风的港湾,而非暴力的温床。防治家暴绝非一蹴而就,也不是某一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唯有凝聚各方合力,与时俱进织密反家暴“防护网”,才能让每个家庭都能远离暴力、充满温暖,让社会文明在反家暴的实践中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