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小米法务部微博发文称,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自媒体账号“AutoReport汽车产经”因存在传播事实核查不足、“张冠李戴”、明显贬损的内容,被判侵犯名誉权,赔偿500万元。
同样是今年2月,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公布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在该案中,胖东来获赔260万元。
从胖东来到小米,更多企业面对自身遭遇的网络不实信息正拿起法律武器。与过往同类案件判赔额度多在50万元以下,两家企业的判赔结果表明针对网络侵权的司法惩戒力度在加大。
网络不实信息易混淆消费认知
将视角拉宽,小米案的一审判决与东风案形成呼应。
2023年9月,武汉两级法院在东风汽车案中判令自媒体赔偿500万元,创下当时全国自媒体名誉权侵权最高赔偿纪录。法院在判决中阐释了高额赔偿的考量因素:商品市场价值、侵权主观恶意、社交账号用户量、发布视频盈利方式、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影响范围。
如今,小米案以同样500万元的判赔额引发关注。“这并非单纯的数字巧合。”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国文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个500万元判赔案例的出现,反映出司法机关在处理涉企网络侵权案件时,裁判尺度正趋于统一和成熟。”
刘国文分析,早期企业名誉权纠纷的判赔额普遍较低,难以覆盖企业实际损失,无法对恶意侵权者形成有效震慑。在东风汽车案中,法院在裁量时系统考量了多重因素,这种综合裁量模式为此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量化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案一审宣判正值国家相关部门对汽车行业开展网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近期,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聚焦炒作负面话题、开展不规范测评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万能的大熊”等账号长期发布贬损性信息、恶意抹黑攻击汽车企业,以及“汽车之家”“太平洋汽车”等平台开展不规范测评、误导公众认知等问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天冕分析,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网络媒体的不实报道容易混淆消费者认知。
从东风汽车到小米,司法系统在连续几起高额判赔案中展现了相似的裁判逻辑:当自媒体以流量变现为目的,通过事实核查不足、“张冠李戴”、明显贬损的内容持续攻击企业,其行为已超出舆论监督的边界,须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法律责任。
舆论监督与商誉侵权的法律边界
小米、胖东来和东风汽车这几起典型案例表明,法院对自媒体侵权的认定标准,正在细化。
在小米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传播事实核查不足、‘张冠李戴’、明显贬损的内容”。在胖东来案中,法院认定被告恶意歪曲真实情况,引发公众对胖东来的不当猜疑,导致胖东来多年积累的公众信任度受损。
在东风汽车案中,一二审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剖析也颇为详尽。法院指出,被告发布的53条视频直接发表贬损性言辞,使用“霸王条款”“这防什么水啊”“设计奇葩”等字眼,通过开放性、疑问式语句引导社会公众对该车型产生负面看法,通过在评论区发表评论、点赞,引导不特定观众发表片面性评论。
在东风汽车案中,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自媒体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舆论监督,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将真实信息呈现给消费者,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底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明确,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刘国文分析认为,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于“事实基础”。观点表达可以有倾向,但事实陈述必须真实。一旦脱离事实根基,所谓的“测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前提。
汽车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赵楠认为,真正需要治理的是那些脱离事实根基的恶意攻击,而不是正常的批评和建议。在打击“黑嘴”的同时,也需要警惕“一刀切”可能带来的寒蝉效应。“车评人这个群体本身是高度分化的,有专业测评、有体验分享、有导购转化,不能把所有批评都等同于‘黑嘴’。”他提醒,如果边界不清,可能会压缩真实的用户反馈空间,这对行业长期发展未必有利。
三起案件共同勾勒出一条法律“红线”:基于事实的批评受保护,脱离事实的虚构须担责。东风汽车案二审法院指出,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核心在于是否降低了公众对受害法人的社会评价”,如果评论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即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也不应轻易认定为侵权。反之,无论是“事实核查不足”的懈怠,还是“编排、拟化、夸张”的加工,一旦脱离事实根基,就跨越了法律边界。
高额判赔提升侵权成本
从东风汽车到小米、胖东来,一批企业正密集对网络不实信息展开反击。
“企业法务部门现在维权信心更足了。”某新能源车企法务负责人告诉记者,500万元判赔额度意味着司法层面对这类侵权行为的定性更清晰,量化的尺度也更明确。“过去面对网络不实信息,我们往往陷入辟谣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的困境。这几起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打击侵犯企业名誉权的决心,让企业在评估维权投入时更有底气了。”
近年来,企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名誉权的意识逐渐增强。王天冕表示,胖东来、东风汽车、小米公司的案例不仅会为侵犯企业商誉权的行为认定、赔偿额度等提供参考判例,更能坚定企业依法维护商誉的信心。
对于制造业企业而言,品牌声誉直接关联经营成本。赵楠强调,汽车公司研发产品需要投入巨额科研经费,若自媒体以相对微小的成本,以中伤为手段,使阻止竞争对手获得交易机会等非法目的得以实现,并为不正当竞争主体所效仿,则市场竞争秩序将被打乱。
500万元的高额判赔,也在改变侵权成本收益比。刘国文认为,司法判例的示范效应正在显现,“当第一批‘黑嘴’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后来者在下笔之前,就得掂量掂量违法违规的成本。”
当司法尺度日益清晰,网络“黑嘴”的流量生意正面临生存考验。而如何在应对恶意攻击与保护正当批评之间找到平衡点,将是企业走向成熟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结构性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