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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演唱会火爆,可别忘了防骗

近期,一众实力歌手将在全国范围举办巡回演唱会,多场演唱会门票也已开抢,但是奈何活动火爆,却门票有限。广大歌迷朋友们对此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找黄牛购票,有的托关系买内部渠道票,听说还有人下载了抢票软件帮助购票。

听到这些,网警蜀黍就想说:活动火爆、门票有限、购票渠道一定要正规!一定要正规!一定要正规!

网警蜀黍害怕广大歌迷朋友们上当受骗,今天就来详细说说有关演唱会门票的那些事。

温馨提示:广大歌迷在购票之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1、黄牛票

“黄牛党”俗称“票贩子”,很早之前主要是倒卖火车票,后面随着演艺文化事业兴起,他们披上新马甲,做起倒票的老勾当,对演出票务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破坏。他们常常会以“未绑定实名”“官网买不到”等话术吸引歌迷朋友们高价购买。但是随着近年来大型活动入场“人”“脸”“证”多因素认证,歌迷们高价购买但最终却很难入场。

Tips:2023年9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购买黄牛票的朋友可能会因为实名等问题无法入场。

当然,对于黄牛行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黄牛行为严重到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内部票

抢不到票,又太想见偶像,只能另辟蹊径,各大平台转悠一圈,发现居然还有“内部票”。平台上联系发帖人说自己想购买“内部票”,对方连说三个“好”,说这票是售票平台、歌手公司预留的内部票,渠道正规、价格优惠,既未绑定实名,也没有骗局,一手交钱一手交票。

殊不知这一切都是骗子的套路,当歌迷买票时,他们会以定金、辛苦费等各种理由要求支付款项,甚至说卡单了、需要重新支付才能出票,以此骗取更多钱财,等歌迷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时却发现早已被拉黑。

Tips:所谓的内部票都是骗子的诈骗话术,谁买谁后悔。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报警。

发布诈骗信息,利用演唱会门票实施诈骗的行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抢票

除了上面两种非正常购票行为以外,还有一些科技“精英”发明了抢票工具帮助歌迷朋友们购票。

这些科技精英编写研发抢票外挂软件,通过向购票人员售卖获取利益。而购票人员购买外挂软件用于猫某、大某等抢票APP和小程序进行抢票操作,通过输入购买口令,提前进入售票APP和小程序回流页面。

Tips:虽然,上面这种方式的票能正常入场使用,但是所谓的科技“精英”则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使用外挂软件抢票也是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牢记,千万不可触犯。

网警提醒

演唱会门票难购入,唯一靠谱的购票方式就是到官方网站实名制认证购买,如果第一次抢票失败,请关注官方网站二次放票公告继续购买。

在这里,网警蜀黍再分享一份靠谱的“抢票攻略”分享给大家:

1:提前登录官方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2:手机开启免打扰模式,拒绝一切干扰;

3:连接WIFI,打开数据开关,确保网络最优;

4:开售前5秒开始刷新。